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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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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咸阳市车辆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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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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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咸阳市车辆管理所大厅7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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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9-33121606 029-3312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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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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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公安部第《9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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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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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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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地为咸阳市;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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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清晰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申请人提交八张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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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1、 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 提交上述材料;
3、申请人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应当符合公安部《91号令》的规定;
4、申请人在考试成绩合格后,交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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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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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工本费 10元,科目一考试费80元,理论培训费180元,科目二考试费120元,科目三考试费150元;对考试不合格者,每个科目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申请重新考试时,按相应补考科目收费标准执行。收费依据:陕价发[2005]41号、陕价发[2005]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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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
029-33121606 029-3312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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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556068 |